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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新闻网新闻发布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8-03-0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宣传部 点击:

工大新闻网(http://ccutnews.ccut.edu.cn)是全校师生员工在第一时间了解学校工作动态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向外界展示改革发展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高工大新闻网新闻质量,保证新闻发布渠道畅通、及时、规范,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新闻网是学校新闻信息发布的窗口,由新闻中心主办。

2.新闻网开设“综合新闻”“校园动态”“视频新闻”“工大故事”“影像工大”“媒体矩阵”等栏目。新闻发布工作由新闻中心全面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保障后台技术维护。

二、“工大新闻”栏目发稿要求

(一)稿件要求

“综合新闻”栏目的新闻稿件内容主要是展示我校重要工作动态、最新办学成果、办学特色、办学经验、典型事迹等涉及学校全局工作的新闻。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新闻;

2.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及主管部门领导同志来校视察,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有关重要批示情况;

3.校级领导参加的各项会议、活动;

4.重大的学术科研成果;

5.较大范围的、具有典型意义和广泛宣传价值的教职工群体性活动;

6.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特色鲜明、具有典型意义、规模较大的重要活动;

7.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动态;

8.部门(单位)或师生个人所获得的体现学校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一般为厅级或市级以上);

9.以学校名义参加的市级以上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对于提高学校知名度具有显著作用的社会活动。

(二)稿件报送

1.写作要求

(1)对上级部门、校级领导参加的活动,稿件要突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性。

(2)报道我校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种会议、比赛、活动时,新闻主体须突出我校的位置和作用。

(3)全校性的、具有特点的、规模较大的活动报道时,若无学校领导参加,则要紧紧围绕新闻事件本身,突出新闻发生的主体,注重经验总结、特色宣传、意义凝练,防止突出个人。

(4)新闻稿件中涉及人物的职务(职称)一般只在第一次提到时出现,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的,一般只报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职务;如无校领导参加,部门负责人与会的一律以“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部(处)等部门负责人”报道。

2.文字要求

(1)讲求真实性、时效性、完整性,删繁就简,避虚就实。

(2)文字表达力求精炼、准确、全面,确保稿件质量,新闻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正文控制在300—1000字之间。

(3)格式要求:文头为“新闻网讯(通讯员×××)”,落款标注“(供稿单位:×××××,初审:×××)”。

3.图片要求

(1)采用jpg格式横版照片,图像要具有新闻性、代表性,画面生动、丰富。

(2)除具有特殊意义的照片外,严格控制个人特写照片。

(3)无多帧合成痕迹,图片内容不得扭曲、人为夸张。

(4)照片应为原尺寸(由新闻中心进行后期修改制作),标注图片说明。不得将照片直接插入Word文档中。

(5)发布数量为1—6幅,特别重大新闻最多不超过10幅。

4.报送要求

(1)填报《长春工业大学新闻上网审批表》,由报送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特殊说明:新闻中如含涉密内容需报请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批酌情处理。

(2)新闻稿件必须经过报送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初审,保证所报新闻的事件、内容准确无误,无政治性错误和舆论导向不当,无泄密问题。

(3)新闻中心对所报送新闻稿件的写作角度、写作内容可建议修改;报送单位要尊重和重视新闻中心提出的建议。新闻中心对报送的稿件在不改变主题思想的前提下,对于稿件写作方式、行文结构、字词应用具有修改权。

(4)稿件发布后,如因稿件内容引起的争议,由通讯员(记者)和稿件审核人负责处理,并根据责任承担其后果,新闻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5)新闻稿件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送。特殊稿件需延期的,报请本部门(单位)主管校领导同意,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亮亮、么旭龙,联系电话:85717273。

本规定未尽之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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