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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新闻网新闻发布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18-03-0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工大新闻网(http://ccutnews.ccut.edu.cn)是全校师生员工在第一时间了解学校工作动态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向外界展示改革发展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高工大新闻网新闻质量,保证新闻发布渠道畅通、及时、规范,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新闻网是学校新闻信息发布的窗口,由新闻中心主办。

2.新闻网开设“工大新闻”“视频新闻”“基层动态周报”“光荣榜”“媒体工大”等栏目。新闻发布工作由新闻中心全面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保障后台技术维护。

二、“工大新闻”栏目发稿要求

(一)稿件要求

“工大新闻”栏目的新闻稿件内容主要是展示我校重要工作动态、最新办学成果、办学特色、办学经验、典型事迹等涉及学校全局工作的新闻。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新闻;

2.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及主管部门领导同志来校视察,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有关重要批示情况;

3.校级领导参加的各项会议、活动;

4.重大的学术科研成果;

5.较大范围的、具有典型意义和广泛宣传价值的教职工群体性活动;

6.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特色鲜明、具有典型意义、规模较大的重要活动;

7.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动态;

8.部门(单位)或师生个人所获得的体现学校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一般为厅级或市级以上);

9.以学校名义参加的市级以上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对于提高学校知名度具有显著作用的社会活动。

(二)稿件发布

1.“工大新闻”稿件按上传时间顺序排列,除“新闻视角”“人物风采”“要事纵论”等特定板块新闻和“喜报”外,一般不予置顶。若特殊需要置顶处理,申请单位须报请主管业务和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同意,置顶时间不超过7天。

2.各部门、各单位性质单一、范围较小的活动消息一般不在首页“工大新闻”栏目上发布,可在本部门(单位)的二级网站上发布。

3.稿件发布由新闻中心最终审定。重大新闻将在学校官方微信同时发布。

(三)稿件报送

1.写作要求

(1)对上级部门、校级领导参加的活动,稿件要突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性。

(2)报道我校参加市级以上的各种会议、比赛、活动时,新闻主体须突出我校的位置和作用。

(3)全校性的、具有特点的、规模较大的活动报道时,若无学校领导参加,则要紧紧围绕新闻事件本身,突出新闻发生的主体,注重经验总结、特色宣传、意义凝练,防止突出个人。

(4)新闻稿件中涉及人物的职务(职称)一般只在第一次提到时出现,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的,一般只报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职务;如无校领导参加,部门负责人与会的一律以“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部(处)等部门负责人”报道。

2.文字要求

(1)讲求真实性、时效性、完整性,删繁就简,避虚就实。

(2)文字表达力求精炼、准确、全面,确保稿件质量,新闻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正文控制在300—1000字之间。

(3)格式要求:采用Word文档,标题为二号小标宋体字,文头“新闻网讯(通讯员×××)”为小四号黑体字,通讯员姓名为楷体字,正文为三号仿宋体字,落款“(供稿单位:×××××)”为10号黑体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35磅。

3.图片要求

(1)采用jpg格式横版照片,图像要具有新闻性、代表性,画面生动、丰富。

(2)除具有特殊意义的照片外,严格控制个人特写照片。

(3)无多帧合成痕迹,图片内容不得扭曲、人为夸张。

(4)照片应为原尺寸(由新闻中心进行后期修改制作),标注图片说明。不得将照片直接插入Word文档中。

(5)发布数量为1—6幅,特别重大新闻最多不超过10幅。

4.报送要求

(1)填报《长春工业大学新闻上网审批表》(登陆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由报送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新闻稿件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news@ccut.edu.cn,审批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南湖校区办公楼1352室),联系人:张亮亮,联系电话:85716133。

特殊说明:新闻中如含涉密内容需报请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批酌情处理。

(2)报送新闻稿件必须经过报送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保证所报新闻的事件、内容准确无误,无政治性错误和舆论导向不当,无泄密问题。

(3)新闻中心对所报送新闻稿件的写作角度、写作内容可建议修改;报送单位要尊重和重视新闻中心提出的建议。新闻中心对报送的稿件在不改变主题思想的前提下,对于稿件写作方式、行文结构、字词应用具有修改权。

(4)稿件发布后,如因稿件内容引起的争议,由通讯员(记者)和稿件审核人负责处理,并根据责任承担其后果,新闻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5)新闻稿件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送。特殊稿件需延期的,报请本部门(单位)主管校领导同意,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三、“基层动态”栏目改版说明

工大新闻网从2018年3月起已暂停“基层动态”栏目板块,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各自二级网站开设基层动态专栏,栏目名称可设置为“部门新闻”“学院新闻”或“基层动态”等,新闻中心将于每周到各二级网站选取,并汇编成《基层动态周报》,于每周一集中在新闻网或微信平台“工大周刊”栏目发布。

(一)内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自主开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一定宣传价值的各项活动,有新闻宣传价值的工作、典型人物和事件。

2.各学院学团系统组织的具有宣传意义的活动。

3.各部门、各单位自主开展的同级单位的校际交流、学术研讨活动。

4.各部门、各单位获得的区(街道)的相关荣誉及开展的有宣传价值的活动。

5.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具有宣传价值的活动。

(二)文字及图片要求

字数控制在150—500字,图片大小自行处理为600×399像素,发布数量为1—2幅。

各二级网站新闻格式要求参照本规定第二项第三款第3条,文头统一要求为“本网讯(通讯员×××)”。

联系人:王琦,联系电话:85716143。

四、其它栏目要求

1.“工大风采”主要对校园人物进行深度报道。新闻中心和各部门、各单位均可组织相关稿件,由新闻中心审定后刊登。

2.“光荣榜”报道学校获得上级各项表彰情况或者各基层单位在上级部门取得的比较重要的奖项。

3.“媒体工大”介绍校外各媒体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报道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联系并在媒体发布的消息须及时报党委宣传部)。

4.“在线读报”提供主要党报、部分都市报和业务报数字版链接,供师生网上阅览。

本规定未尽之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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