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做好2025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结果客观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须严格遵照《长春工业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长春工大教师字〔2025〕1号)要求,严肃考核工作纪律,规范考核流程,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际情况。
2.本年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完成情况,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提供。未按要求完成培训的教师,其考核结果将予以扣分降档处理。学生对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师资博士后)和外聘教师、辅导员的评价成绩,将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分别汇总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再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下发至各考核单位,作为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3.需提交的材料:
(1)考核情况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现有人员数、参加考核人员数,考核结果中“优秀/合格/不合格”人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考核人员要在报告中逐一写明情况。
(2)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师资博士后)及外聘教师、辅导员、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分别填写自评表(附件1、3、5),各类人员自评表由所在单位(部门)统一收集后妥善存档,以备核查。在机关行政部门工作且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根据所授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在对应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3)考核评价表(附件2、4、6)和结果汇总表(附件7)由所在单位(部门)考核小组统一填写,纸质版须加盖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分别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楼三楼1352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办公楼二楼1253室)各1份;结果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及公示截图发送至邮箱jsgzb@ccut.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周五)下班前,逾期将影响考核工作整体进度,请务必严格遵守。
联系人:党委教师工作部 王权,办公电话:8571621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殷淑梅,办公电话:85716250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专任教师师德师风自评表
2.长春工业大学专任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
3.长春工业大学辅导员师德师风自评表
4.长春工业大学辅导员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
5.长春工业大学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师德师风自评表
6.长春工业大学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师德师风考核评价表
7.长春工业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