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6年是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学校提出的“七个一”和“四个全面”的目标,弘扬“自强不息、志在一流”的工大精神,扎实推进文明工大、和谐工大建设,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学校党委决定开展第五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递时代正能量 助力工大创辉煌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挖掘典型、树立榜样、示范引领,凝聚工大精神,汇聚发展力量,优化育人氛围,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三、参评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或集体;与学校有较大关联,事迹突出,影响面广,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或单位。
四、基本条件
1.人物、事件发生在2016年以前,若是老典型应在2014—2016年有新事迹、新发展。
2.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或受到全校及社会普遍认可。
3.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奉献,无怨无悔,做出了不平凡的、感人至深的事迹。
4.坚守梦想,坚持不懈,在追求人生理想的道路上敢于面对挑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广大师生中产生积极影响。
5.在工作、生活、家庭、情感上具有特别感人的表现,能够深刻反映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时代精神,能够体现工大人的精神和品质,能够充分彰显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6.参评集体事迹要具有突出感人的事件,着重体现高尚的道德情操、勤奋的工作状态、优秀的工作业绩和强烈的团队意识,努力服务师生、学校乃至社会进步发展,赢得良好反响。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发掘推荐(2016年4—5月)
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在深入调研、挖掘感动人物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每单位至少推荐人物1名或集体1个),填写《第五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整理出综合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摘要一份,照片10幅以内(含视频资料),报送党委宣传部。校友、校外人员或单位可由校内联系单位推荐,并组织相关材料,不占用所在单位名额。本次评选同时接受自荐,自荐也不占用所在单位名额,自荐材料同上。
事迹材料要以“感动”为主题,以事例为主线,语言朴实精美、生动感人,3000字以内;事迹摘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高度概括,800字左右为宜;照片能充分展现典型的事迹及形象,尺寸不小于800×600像素。如报视频材料由推荐单位自行制作。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xiaobao@ccut.edu.cn,纸质及其它材料报送至校报编辑部(南湖校区老图书馆楼3110室),联系人:张亮亮,联系电话:85716143。
第二阶段:宣传展示和师生评选(2016年6月)
在学校“感动工大”专题网站,按照推荐材料的先后顺序,经审查筛选后,在网上对推荐申报参评的感动人物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号召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网上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组委会评选(2016年7月)
通过组委会投票评选,并结合师生评选结果,提出第五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人选,报请学校党委审定。
第四阶段:表彰(2016年12月)
第五阶段:后期宣传
通过工大新闻网、校报、广播、微博、微信等校内媒体及部分校外媒体开展第五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宣传活动。第五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优先推荐参评“吉林好人”“长春好人”。
六、奖项设置
“感动工大”年度人物、“感动工大”入围奖、“感动工大”提名奖。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有效组织动员师生广泛参与。要着眼基层,贴近一线,着力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事、真人真事,放大细节的感动。要把心怀母校、感恩母校,为母校发展、为师生成长贡献重要力量的优秀校友,与我校深入开展科研合作、就业合作等,为我校人才培养、建设发展无私付出的校外人员或单位作为新的推荐对象,充分展示学校好校友、好朋友的良好形象。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做好对感动人物的日常宣传工作,努力扩大其在师生员工中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召力,充分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寻找挖掘身边的感动典型,把真正感动人心的人物申报评选上来。
3.明确任务,促进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选活动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校风学风、师德教风,营造更加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第五届“感动工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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