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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字〔2014〕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5-0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结合实际,提出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使教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增强教师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师德高尚、师风优良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 坚持政治方向。教师作为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和学生的引路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要树立共同理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敬业、精业、善教、善育的教风,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观、道德观,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人才强校”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为广大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在校内营造尊重、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良好的人际氛围。

坚持解决突出问题。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根据学生发展需求,结合教师岗位和专业特点,切实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坚持正面引导。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以正面引导为主,广泛宣传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模范人物,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引导教师确立职业理想。教师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己任,以培养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引导教师强化职业责任。教师要提高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责任担当,严格履行教书育人的岗位职责,尊重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自身良好形象为学生作出表率,严禁敷衍应付、降低标准以及在教学过程中有损教师形象的任何行为。

(三)引导教师严守职业纪律。教师要为人师表,真正成为学生的表率,必须模范遵守职业纪律,强化政治纪律观念。严禁在讲台上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的言论,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占领学校讲坛。要强化角色意识,认真按照“学校无小事,事事有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是表率”的标准,自觉抵制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抵制以教谋私、唯利是图的不良风气。

(四)引导教师优化职业作风。积极倡导追求真理、勇于探索的学术风气。在日常的教学和科研领域中,大力提倡敢向权威挑战、敢领学术之先的大无畏精神,鼓励更多的教师争做名师和大师。 着力培育教师集体中的互助风格,强调集体合作和团队精神,依靠群体优势开拓新的局面。严禁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不端行为。

(五)引导教师提高职业技能。教师要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端正教风。在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中,勇于探索,大胆创造,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

四、保障措施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既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又要适应时代要求改革创新,以高度自觉的精神和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一)成立领导机构

1.学校成立长春工业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组 长:万春明 张会轩

副组长:熙 莹 胡 明 童 猛 李雁冰

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科研处、工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雁冰兼任,办公机构设在党委宣传部。

2.各部门、各单位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为本单位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制定实施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3.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队伍。聘请责任心强、威信高的校内外人士为师德师风监督员,设立投诉电话、监督信箱,推进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广泛参与。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岗前、岗位教育培训机制。把师德师风培养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一是新补充的教师,必须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二是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的继续教育有机结合,大力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师德师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评估考核制度,把师德考核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3.建立健全学生、家长、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搭建面向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的信息反馈平台,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监督、评价制度。

4.完善“三育人”评选表彰机制。坚持深化“三育人”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教书育人”工作条例》,推进“三育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三育人”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影响力。

5.完善科研学术规范,建立学术不端惩治查处制度。制定和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从源头治理,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6.实行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励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坚持惩防并举,实施师德表现的一票否决。

(三)明确责任及分工

形成师德建设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全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统筹工作。负责部门:党委宣传部。

2.师德师风的学习教育活动、氛围营造和典型宣传工作。负责部门:党委宣传部。

3.“三育人”评选表彰工作。负责部门:党委宣传部、工会。

4.师德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人事处。

5.制定师德规范、师德评价标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与监督。负责部门:人事处,协作部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6.建立学术规范,规范学术活动。负责部门:科研处。

7.开展师德师风实践活动。负责部门:工会。

8.制定学生政工干部行为规范和考核办法,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评价工作。负责部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长春工业大学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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