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23年度第二季度“长春好人”
候选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季度“长春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对照相关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于2023年5月19日下班前参照“样板”上报完毕。电子版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83510624@qq.com,纸质版申报表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处。(上级要求:抗疫的事迹就不用报了。如发生错字、病句、报送格式错误,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高春红 85716218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长春好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附件一“长春好人”候选人申报评选表
附件3:附件二、三“长春好人”“长春好人标兵”信息汇总表
附件4:报送样板
党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