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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上午,长春市文明办城市处副处长张嘉航、长春市高校工委办公室副调研员崔静、长春市文明办城市处主任科员赵大伟一行,代表吉林省文明办来我校,对全国文明单位进行复查考核。学校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南湖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接待了考核组。
校党委书记万春明致欢迎词,对省、市文明办和高校工委多年来给予我校的关心、支持与指导表示感谢。万春明指出,全国文明单位是我校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他希望,检查组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多指导、多帮助、多提宝贵意见,同时强调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在更高层次上,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长春市和吉林省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校党委副书记李雁冰简要介绍了学校近三年精神文明创建总体情况、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李雁冰指出,学校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在省、市文明办的关怀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全面提升文明建设上水平、上层次为目标,坚持高起点、选准结合点、明确落脚点,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新探索,切实加强领导,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具有高校特点和自身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校连续18年荣获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全部最高奖项,被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殊贡献单位”、吉林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双拥共建先进单位、“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3年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作为全国第一批、吉林省第一所高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先后涌现出“吉林好人”、长春市“师德标兵”白文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杨东红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和谐校园建设及学校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业绩,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了示范作用,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考核组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详细检查了我校近三年来精神文明创建基础材料,实地考察了南湖校区图书馆、武装部军民共建荣誉室、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并观看了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活动“感动工大”年度人物评选展示片。
考核组对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我校继续发挥优势,创新形式,增加载体,活化内容,增强辐射,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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